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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不准暗恋我》已经过了12点。现在时间是凌晨1点41分。应该说承诺过昨天更新的。但是没上门信誉的家伙又食言了。这次的理由,或者你们理解为借口啦,是因为看了一本小说。天色还很早的时候就开始看。看了很长时间。我是一个看书很快的人。也许有人会笑话我囫囵吞枣。但是,我只会羞涩的点头承认。我就是那种看书一目十行,了解个大概意思以后就不去深究的人。今天这本书却花了很长时间仔细地去看每一个字。
我最早看的言情小说都是台湾言情。但是我最不喜欢的台湾言情作家是席绢和琼瑶。当然,各位粉丝们不要生气。也不要骂我。我不喜欢她们不是因为她们不值得我喜欢。她们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可以用‘崇敬’二字形容。但是崇敬和喜欢根本是两回事。有个词叫‘各有所爱’。这两位著名大作家的风格正好不为我所好。有些鄙视自己的品味。不过,现实既是如此,我坦然接受。呵呵,我只是一个有着怪异品味的家伙。
我不仅品味怪异,看书还很刁(这是方言,我们本地的意思是‘挑剔’)。我以前经常去出租言情小说。这种事情大家都干过吧?呵呵。我非常自豪的事情是我初中三年跟高中三年看光了好几个租书店所有的出租小说。(当然,只限书店当然有的存书。我毕业以后老板才进回来的新书不算。)当然,我们的小县城也只有那么几家租书店啦。以至于后来我找不到书看。那时网络还没这么普及。没书看的日子几乎痛不欲生。
转回正题。我刁在哪里呢?我租书不仅要书名得我的欢心,简介写得令我有感觉,男女主角的名字要我看得顺眼……(哈哈。这纯属恶趣味。)还有什么封面人物要漂亮一些乱七八糟的条件。只要一样不合意,我一概不会租。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看都不会去看一眼。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没有书可以看了。我喜欢的都被看过一遍,有的甚至两遍三遍。到最后,我忍无可忍,终于租了一本我不喜欢的。以前绝对不会去碰的小说。
后来我才发现。原来不喜欢的,也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后来,我看过我不喜欢的席绢和琼瑶。也看过以前不喜欢的悲剧。
好了。半夜爬起来在这里啰嗦。好像还没说到重点。重点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我不喜欢的书。
是本bl小说。
当然,不是因为它是bl小说我才不喜欢的。我本身是一只**狼。迅猛得很。只要有我喜欢那几位作者新出的bl作品,一定闻腥猛扑。
恰恰今天看这本是我不喜欢的风格而已。
也是名台湾作者。
书名是《建中成功爱情故事》。有木有很多读者也看过?举手,举手。
呵呵。
不算是虐文吧?里面很虐的情节根本没有。
也不算是激情文吧?在这个激情四溢的年代,这本书简直平淡得好比白开水。
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还可以。就将看吧。(再次解释:不是作者写得不好,是我自己不喜欢这个类型。)看到中间部分有些想放弃。大家都知道我是喜欢放弃的家伙。
但是,心居然就被绊在那里不上不下。在看与不看之间纠结挣扎。
好不容易细细地看完上部。居然好像知道下部的内容。
当时已经预感不会是自己喜欢的结局。
果然,结局确实不是皆大欢喜。你爱我,我爱你。然后王子与王子天长地久的故事。
遗憾的关掉网页。脑子里甚至还在幻想,麻烦作者出个番外,让他们在一起算了。
但是,心里又无比明白。作者写的就是真实。这就是生活。
擦!
所以说嘛。不喜欢太生活的故事。看着觉得揪心揪肺。然后就像神经异常患者一样地在寒冷的半夜写下这篇疑是长评,实则一点水准也没有的东西。
简直是莫名其妙,乱七八糟。
2点21。该睡了。
如果没看过,有时间大家也去看看这篇文章好了。如果你也有感慨,欢迎写下来。
其实,试着接触以后才发现,我也可以接受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虽然中途需要耐心把它读完(或者做完)。
。记得分点耐心给自己不喜欢的那部分。还有,想那本书里那个老师说的:给那些本来就比正常人艰难的存活的异类者多一些同情。
虽然看完书以后依旧不喜欢这本书。也不赞同老师说的给予什么‘同情’啊,‘怜悯啊’。他们应该不需要。也许在异类眼中,我们才是值得同情的异类。
呃…时间不早了。我在其他网站用其他网名发表了一篇bl小说,昨天很不幸被‘河蟹’了。说我的文章太过‘激情四射’。但是我很憋屈。我明显写不出那种风格的文,在今天以前我从来没想过会被‘河蟹’。所以,造成我今晚精神异常的原因估计除了这本很生活的bl小说,还有另外这个原因。
那么,就让我们说句突兀的结束语吧。
:“各位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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