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婚外情破案1(2/2)

作品:《大案迷踪

是犯人遗留下的有力物证。

“主人遇难时,勇敢地冲向犯人,而被杀的吧。”

负责现场指挥的田春达警官把视线转向惨不忍睹、像婴儿一般的狗的躯体,为了挽救主人,拼命殉职了的齐娃娃,揪下了凶手的重大遗留材料,这是为了报答主人用生命换来的物证。

令人不解的是被害者穿着室内的便衣,隔壁的房间里,没有使用过的迹像,衣着不凌乱,也找不到抵抗的形迹。

“犯人也许对被害者十分熟悉吧。尽管室内没有接待的痕迹。”

郝东和安义两名刑警,悄悄地交换着意见。

“会不会是行凶后整理过了呢?”田春达插了一句。

这完全可能。如果留下和被害者共同吃喝的痕迹,就可以特定为熟人了。

“已表明是相当熟的熟人啊,所以,才能进入这个内室,可以充分设想为事后整理过的。”向海洋刑警说。“要进入这座公寓,首先要按大门上的按钮,请住在大门边的人打开大门,接着必须通过居室的二重门,才能进到房里。这些门犯人都轻而易举地通过了。”

除了现场狗咬下来的纤维以外,犯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但是,从同一公寓的一位主妇那里,探听到了有力情况:“大约晚上十点钟,我有事外出时,和一个男人在大门口擦肩而过。这个人以前我见到过,他手里经常拿着垃圾袋,从0号房间出来,我在倒垃圾时见到过。”

这是一份有力的情报。探听到达份情报的孟晓春刑警,咬住情报不放手。

“请你把那个男人的特点尽量详细地说一下。”

“三十五左右,不胖不瘦,中等身材,好像是工薪阶层的,就这些了,没有什么特点,如果见了就认识。”

“有没有戴眼镜、黑痣什么的显著标志?”

“没有戴眼镜。黑痣倒没注意,啊,啊,曾在超级市场见到过。”

“超级市场?哪儿的超级市场?”

“就是那个拐角的对面。”

‘这么说是为被害者,啊,不,是为0号房里的人买东西去了?”

“啊,这就不知道了,买狗食什么的,大概是吧。”

孟晓春刑警很细心,连买了什么都要仔细问到。

“别的还买了些什么呢?”

“什么都有啊,牛肉,蔬荣,水果什么的还记得,火腿和咖啡好像都是上等的货。”

以上的调查已经够详细了。不过光是买东西还不能推定是犯人。总之,又倒垃圾又去买东西,关系不异常倒可以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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