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童工问题

作品:《我被迫在古代做县令

第二天,县衙又贴出了一个告示,严禁使用童工的问题。

至于多大年龄算是童工,李昌宪和何岳他们几个人商谈了很久。

开始,李昌宪认为未满十六岁就是童工,如果在万陵县发现任何店铺,劳动场所使用童工都要接受处罚。

如果是童工的父母要求去的,那童工的父母也要被罚!

至于罚款多少,李昌宪认为以五十文为准,如果屡教不改者,加罚翻倍,三次以上者,使用童工者和童工的父母都要劳改,一个月一个月为限。

但是何岳等人认为,大晋朝以十五岁岁束发开始就不是童子了,应该学习各种手艺了。

最后李昌宪只好同意十五岁以下为童工,毕竟自己的一个小小的地方性法规也不能和大晋朝国家性法规相背。

那十五岁以下不能做工,哪能去哪里?

李昌宪早已想好了,那就是上学,学堂也给你们建好了,免费入学,免费供应一日三餐,多好的事,快点来吧!

李昌宪对于这些大孩子们比小孩子更欢迎,他已经在心里算过一个明白账,那些小孩子是砸在自己手里了,不养他们十年二十年的,根本不能脱不了手。

至于大孩子吗?那就好了,培养个两三年,就能出去给自己服务了,花费少,见效快,为什么不收?不但收,还要多收!

不管军营里的,还是县城内的适龄儿童,就连山上的土著人儿童,只要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自己也要管,当然有些山上的土著人不听自己的,李昌宪也没有办法,但是告示一定出,一定要覆盖所有居住在万陵县的人。

即使你是万陵县的黑户,没问题,快下山来,我给你登记,马上就是大晋朝的合法公民。

就算你是在大晋朝其他地方犯案的人,只要你在万陵县不犯案,不做乱,我也能承认你是合法居民,至于你在外地犯的什么案,你也别给我说,我就当不知道。

当天,县城那里也贴出了童工告示,还贴出了一个解放生产力的法案,那就是无论当地人,山上的土著人,还是逃难的汉人等,万陵县不会追究你个人在外地的罪责,只要在万陵县遵纪守法即可,还要求大家到县衙登记,县衙会给你合法的身份。

当时这两个法令在万陵县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有的人大骂县令混蛋,这不是断了他们免费使用学徒吗?

有的人赞成,这个年龄的人就应该去上学。

许多在外地犯案来万陵县逃亡的人半信半疑,一时不能决定怎么做?

山上的土著人有的人认为自己的机会来了,把小孩子都送到李昌宪哪里去,也能给部落省下粮食来,毕竟是自己家的孩子,还能被李昌宪拐跑了不成。

至于登记身份,登记好了,你说我是合法的我就是合法的,说我是黑户那就是黑户好了,反正我在山上住,你也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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