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中国魔术师”(1/2)

作品:《重生从泰坦尼克号开始

“亲爱的,我买到了明天程连苏的魔术票,到时候咱们一起去看啊!”这天,妮可兴冲冲的拿着两张票对莫奈说道。

因为穿越之前莫奈看过一部名为《致命魔术》的电影,里面有一部分情节和背景就是根据这个“程连苏”的经历改编的,所以对于他莫奈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这个“程连苏”其实是个很有意思的人,首先他是一个“中国魔术师”,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中国人,不过这家伙一直致力于将自己包装成一个中国人,不但在身世上声称自己是旅居中国的苏格兰传教士和广东妇女的孩子,而且还拜了一位叫做“阿和”的中国魔术师为师,所以这才学会了中国魔术。

最有意思的是,他无论是在舞台上还是面对采访的时候几乎都不说话,即便说也只是几个蹩脚的单词(大家想象一下外国人刚开始学汉语时候的那个生硬口音),需要跟人沟通的时候就带一个翻译,其实与其说是翻译倒不如说是行骗助手......

而且他还有一个叫做“”的中国妻子作为他的演出助手,但事实上这位“”既不是他的妻子也不是中国人......(是他情妇)

其实“程连苏”的本名叫做威廉--罗宾森,是一个美国人,不过他的确是从小学的魔术,而且还是跟哈利--凯勒、亚历山大--海曼这样的大魔术师学的。

他刚出道的时候很喜欢一位阿拉伯风格的德国魔术师马克思--奥金格,于是他也给自己起了一个阿拉伯风格的艺名叫做“阿赫麦德--本--阿里”,不过并没有火起来。

后来当他看到朱连魁火起来之后,便开始走他的这条路,剃掉胡子、改变发型、留起辫子、打造人设、重新登台,结果一炮而红,甚至一度超过了“朱连魁”,成为整个欧美最知名、演出酬劳最高的魔术师......

不过朱连魁可是正八经的中国魔术师,而且还给慈禧表演过,所以他在欧美的宣传单上写的都是“皇家魔术师”,而且在《排华法案》盛行、华人广遭歧视的1898年,他在赴美演出之后,在美国杂耍表演组织的霍普金斯上校帮助下,以表演艺人而非劳工的身份留在了美国,这在当时是极为罕见的待遇,而且他也是入选过国际魔术家协会官方刊物的少数几个中国人之一。

在1905年,因为两人同在伦敦演出,所以朱连魁识破了程连苏的身份,为了揭穿他的真面目,于是向他发起了挑战,但不知道为什么挑战当天,朱连魁并没有出现,于是程连苏不战而胜,名气再升一个台阶。

19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这段时间,实际上是一个科学与迷信并存的年代。那时的人们一方面享受着科技发展所带来的便利生活,另一方面却仍然相信着灵魂、魔法的存在。各种与神秘主义相关的魔术表演,比如读心术表演、催眠、降灵会等都极受欢迎。

在这样的背景下,西方人对于东方的哲学、宗教也开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中国魔术师,或者说带有中国元素的魔术表演之所以会在此时受到追捧,原因便在这里了。

同样的道理,当时的西方观众脑中,充满了各种对于亚洲人的偏见和刻板印象。因此,如果要让他们觉得你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你反倒需要把自己的形象,往他们的标准上靠。

罗宾森就做到了这一点。他根本不在乎自己展现的是不是中国人真正的形象。他只会去表演出一个符合西方人心目中“中国人形象”的“中国人”。

比如说,他剧院表演的开场方式,是从舞台上方“从天而降”。降下来的方式并不稀奇,是传统的“吊威亚”。但他却会让自己的辫子朝上立起,就仿佛是空中有种看不见的力量在抓着他的辫子,把他往下放一样。这种对中国人来说带有一定侮辱性质的桥段,朱连魁是绝对不会去做的,但程连苏这样的冒牌货做起来就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就在莫奈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身边的妮可忽然拽了一下他的袖子,激动的说道:“托尼快看啊,程连苏要表演他最神奇的用嘴接子弹了!”

这个所谓的“用嘴接子弹”其实原理很简单,其实他的那把枪是改造过的,虽然子弹是真的、装子弹的地方也是真的,但是扳机引爆的火药却在枪身的另一处空间,所以爆炸并不会影响到真正的子弹。

而开枪射击的志愿者和台下的观众是看不出来子弹其实没有发射出来的,只听到爆炸和看到火光,然后程连苏再将他早就藏在嘴里的子弹吐到盘子里,这样就完成了神奇的“用嘴接子弹”,这个节目可着实为他赚了不少钱,但最后他也就是死在了这个节目上,不过莫奈记不清楚这是哪年的事儿了。

为了增加异域风情和神秘感,程连苏的这段表演还是有点情节的,这次他扮做的是一个被执行死刑、蒙受冤屈的囚犯,而他的助手则扮做因为屠杀白人而广遭愤恨的义和团拳民。

正常情况下,在观众检验完子弹和手枪甚至亲自将子弹装进枪里之后,助手也就是“拳民”就向程连苏进行射击,随后程连苏便会用嘴咬住“射过来”的子弹。

但这次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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