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丢了性命(1/2)
作品:《行走历史神话:从吕洞宾开始》名义上县里的老大是县令,老二县丞,县尉排老三。>
不过高县的话,就实权而言,县丞比县令管用。县令不是本地人,但县丞是。高县李家是县里最牛批的一家。>
常昆听说李家有人在州里为官。>
高县县令无为而治,最大的可能不是他不想有为而治,而是有为不了。县丞钳制着他,他做不了什么,于是干脆不管了。>
如果桑庄李大户与高县李家有关系,那遭殃的人还真告不了。>
别看管刑狱的是县尉,可搞不定李县丞,县尉也没办法。>
倒是想起三两银子的事,常昆觉得有点可笑——李大户有这样的根脚,又是地方上的霸王,竟然只出区区三两银子,其吝啬之处可想而知。>
但转念想来,怕也是走个过场而已。没指望县里的捕快能做什么。给三两银子意思意思,算是茶水钱。>
恐怕辛县尉之前让常昆去,也是意思意思的意思。让他随便走走,赚个茶水钱。>
也就当个谈资,随便说说。>
几个大人树底下喝着酒,俩丫头却是能上树的角色,这会儿爬到桑树上摘桑葚,吃的嘴巴乌黑乌黑。>
二丫一个不慎,从树上跌下来,常昆伸手捞住,没让落地。>
吓了一大跳。>
王婆婆吓得大骂,赶忙让小丫下来,拧着俩丫头耳朵一顿数落。>
常昆笑道:“小孩子嘛,喜欢玩耍,挺正常的。”>
他倒没觉得怎么。>
常昆小时候也是个飞天的蜈蚣。还记得那会儿跟着自家的祖父在乡间居住,也是个上树掏鸟,下河摸鱼的狠角色。>
反正没少挨揍就是了。>
喝了酒,聊了天,眼看到了傍晚。李老头请常昆去家吃饭。>
常昆琢磨着自己做饭麻烦,就跟着一起,去李老头家吃一顿。>
不过常昆不是个吃白食的,走的时候丢了块金子,只道:“以后的饭钱。”>
第二天按时去衙门打卡,然后巡街上班。>
一天无事,只收拾了几个欺负人的街溜子泼皮。>
常昆最瞧不上的就是这种玩意儿。你要说你厉害,你就不该去欺负弱者。厉害的欺负弱者有什么意思?有本事去欺负更厉害的。>
反正吧,自从常昆当上这捕快,县里的小泼皮日子不怎么好过了。>
好些都已转移阵地,因为常昆怼着,他们搞不到油水。>
倒是大泼皮,讲规矩的,比如收点保护费,但实实在在是保护了缴费的,常昆倒不怎么去弄人家。>
照例,上午巡街,下午散场。>
常昆下午还是在自家院子里纳凉。二丫、小丫两个小丫头却是来了。因着常昆亲切,俩丫头玩着玩着就玩到了这里。>
反正距离李老头摊子也不是太远,只几条巷子隔着。>
今天王婆婆按时给李老头送鲜蔬,照样带着两个丫头。>
常昆估摸着,王婆婆跟李老头,怕是有点意思了。>
都是孤寡的老人,曾经还是邻居,走到一起没什么不好。互相之间,有个取暖的,不那么寂寞。>
俩丫头是吃桑葚吃上瘾了。>
常昆院子里的这株桑树又高又大,亭亭如盖。桑葚长的又多又好,对小孩子诱惑力极大。>
反正闲着没事,常昆帮她们摘桑葚,也乐在其中。>
俩丫头说起她们大姐,也就是王婆婆的亲孙女,大丫。原来是在县中大户人家厨房帮厨打杂。>
每半个月有一天假。>
说已经十来天没见了,怪想念。可王婆婆不许她们去大户人家门口晃悠,免得恶了人家,教大丫丢了饭碗。>
对普通人家来说,能进大户打杂,其实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薪水不低,吃的也好。万一被大户人家看上,便是做个妾室,也比在乡下务农强不是?>
百姓都非常实际,几千年一贯以来如此。>
傍晚王婆婆过来,说是李老头整治了饭菜,请常昆过去。>
常昆没二话,去。>
他自己是懒得做饭的。之前多是在外面的馆子里吃。>
到了李老头家,跟他的傻弟弟小李老头打了个招呼,上桌子吃饭。>
正吃着,刘敢急匆匆来了。>
“我猜你在这儿,走走走,去县衙,县尉正找你呢。”>
拉着常昆就走。>
常昆没奈何,只得放下碗筷,与刘敢走了。>
到县衙,天已是杀黑。辛县尉正等着他。>
见他一来,直道:“桑庄那边出事了。”>
事儿不小,出了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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