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北区巫师的法律风险(1/2)

作品:《猎妖高校

科尔玛创造的‘牺牲魔法’——或者说‘献祭魔法’‘生命魔法’——其原理就是通过牺牲生命,将生命力转化为魔力,从而提高戏法师的施法能力。

很久很久以前,巫师道德水平不那么高的时候,类似粗糙的献祭魔法就曾经出现过。但随着外神们被迫进入星空深处,巫师们找到更有效的施法方式后,便抛弃了这种血腥残忍的魔法。

时至今日,便是在第一大学图书馆深处,也见不到类似禁书材料。

或许只有撒托古亚这样古老的存在,还保留有相关献祭与反馈的魔法仪式概念。

郑清听着科尔玛‘牺牲魔法’的介绍,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他走进贝塔镇北区时的感受了——无论何时,走进这片戏法师聚居的街区,都让他有种从阳光下走进阴影中的感觉,让人忍不住裹紧身上的斗篷。

即便是正午阳光最刺眼的时候,这片街区也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即便他们拥有了施展真正魔法的方式,这种方式也让人心底发毛。仿佛这片世界不配拥有灿烂的阳光,任何宝贵与美好,进入这片街区之后,都会被扭曲、变形。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蒋玉附和的声音打断年轻公费生思绪,他稍稍留意了一下,才跟上了酒馆儿内聊天的节奏——两位女巫正在讨论牺牲魔法使用时的法律风险。

因为科尔玛的‘牺牲魔法’在使用时需要消耗无辜动物的生命,而这种行为与《巫师法典》中对动物的相关保护条例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冲突。

比如,在某些紧急状况下,如果北区巫师需要使用魔法,而周围恰好没有青蛙,只有一只兔子或者一只老鼠,那么就很难避免这位巫师在使用魔法的时候波及这些小动物的生命。

“《巫师法典》中规定‘恶意’杀害小动物才属于犯罪。”科尔玛显然研究过相关条例,在谈及这个问题时应对自如:“而且刑罚最重也不过二级谋杀……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法律对巫师的约束力并不比道德更高。他们有权选择牺牲动物拯救自己。”

这就像著名的火车道德悖论,是扳动铁轨牺牲一个人拯救一群人,还是坐视火车从一群人身上碾过。如果扳动铁轨,那么扳铁轨的人算不算谋杀?他的举动是否具有恶意?

郑清从来不愿在这种问题上费神。

他更愿意想象自己拥有海格力斯的勇气与力量,在那辆火车冲过来的时候,将其举过肩头,稳稳的放在路边。

皆大欢喜。

当然,现实不允许这么浪漫的事情发生。

“恶意也分很多种。”蒋玉此刻扮演着一位苛刻的丹哈格检察官,绞尽脑汁寻找科尔玛逻辑中的错误:“比如‘主观恶意’‘客观恶意’‘真实恶意’等等……北区巫师选择牺牲魔法的那一刻起,身上天然就被打上了‘真实恶意’的烙印,这不是凭借简单的借口或者正当防卫权可以摆脱掉的。”

“杀害一只兔子或许在法典中属于二级谋杀,但法典并不能涵盖全部案例。18世纪的不列颠出身的巫师布雷克斯顿爵士就曾在《巫师法典释疑》中引用过‘恶意补足的几项原则’,包括‘恶意补足年龄’‘恶意补足灵魂’‘恶意补足契约’等等……只要法官在审理中认定你们的恶意充足,那么审判时完全可能超过二级谋杀的限制。”

郑清呆呆的坐在牛皮小椅子上,茫然的听着两位女巫争辩各种难以理解的名词儿。半年多的巫师生涯虽然已经让他对这个世界有了许多了解,但并不足以让他真正融入这个世界。

这与愚蠢无关。

毕竟每天完成教授们布置的作业,熟悉教科书上新介绍的内容,就已经浪费年轻公费生绝大部分时间了。稍稍有点空闲,他还有校外小店、校内猫群等一大堆麻烦事需要解决。

即便学习累了,在图书馆抽出一两本闲书,他也会选择诸如《月下议会里的狼人与血族》《与龙共舞的日子》《矮人史考据》等接近志异的通俗书本来打发时间,绝对不会将宝贵的休息时间浪费在《巫师法典》这样充满了佶屈聱牙句子与生涩难懂词汇的专业大部头上。

要知道,他可从来没有选修过‘巫师法理学’‘不列颠法制史’或者‘丹哈格刑事诉讼法’这样的课程。

或许今天应该拉着萧大博士一起来店里,郑清枯坐在凳子上,听着两位女巫聊天,忽然有了这个想法——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他有理由相信,能够背诵全部《巫师法典》的萧笑在这种情况下更容易融入眼前的谈话中。

在他喝掉第五杯青蜂儿,已经感觉脸颊发胀的时候,女巫们的讨论终于暂时告一段落。

“回去之后,我会咨询一下家里的律师,听听他对这件事的看法。”蒋玉抬手将垂落的长发撩到耳朵后面,轻声说道:“还有奶奶……我也会问问她老人家的意见。”

“我也需要重新研究一下《巫师法典》上的条文了。”科尔玛伸了个懒腰,忽然自嘲的笑了笑:“原本下楼,是因为想偷个懒儿,休息一下,却不料楼下耗费的精力并不比楼上少多少……真是个劳碌命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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