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自古文武皆有别(1/2)

作品:《我的空间有座城

时近黄昏,华灯初上,青楼门口的红灯亮起后,青衫提壶的王八们开始在门口招呼,伴随着老鸨子的叫喝声,还没睡醒的姑娘们不情不愿的被追赶起来。一时之间堂子里摩肩接踵,各类的叫喝欢呼声络绎不绝。

刘华坐于楼上雅间之内,有模有样地依葫芦画瓢,把身边伺候的小丫头给折腾的面红耳赤。两世为人不知肉滋味,今日一上手就觉得以前算是活狗身上去了。但心中难免有点儿罪恶感,伺候自个儿的这妹子,才十三四岁啊。

腆着自己也是十岁大小,将所谓的节操顺手丢到爪哇国,试着将自己融入这没羞没臊的大唐。

外面吆喝的声音越来越大,伴随着一个清澈的诺儿,楼下的人像是疯了一样的欢呼,口哨声不断。

刘华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程处默已然贱兮兮的凑了过来,贼眉鼠眼的往刘华脸上瞅:“华哥儿今日个你倒是有眼福了,没想到公孙黎今夜要下场。”

“公孙黎是谁?”

这话问出来之后刘华便有些后悔,这无疑于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打自招承认自个儿是个新手么,就连给他添酒的妹子都露了些许鄙夷。

她也有些想不明白,为何衣冠楚楚的锦衣少年中会混杂着一个市井之徒。尤其刚才那阵没羞没臊的破事,折腾的她难受不易,要不是有职业规范在那里摆着,妹子早就骂人了。

“你连公孙黎都不知道?亏你还是个长安人。”

“怀玉你闭嘴!”程处默有些不乐意的打断秦怀玉的话,道:“华哥儿不知道公孙大娘有什么奇怪的?你以为是个人就和你一样,门门道道摸的清楚?”

秦怀玉闻言撇了撇嘴,没再说话。

刘华淡淡一笑,提着酒杯对着秦怀玉举了举,然后抿了一口。

“在大唐所有的教坊而言,公孙大娘就是传说,虽说那位已然退居幕后,但人的名树的影。”

程处默给足了刘华脸,将公孙黎的事情解释了一遍。刘华恍然大悟,也算是明白了个大概。对于这位公孙大娘他还是有点印象的,恍恍惚惚中他貌似记得,这位善于剑舞,但没想到,在这贞观初年,已然成名?

容不得他纠结这个,在一片的欢呼之中,一个婀娜的身影徐步前来,怀抱琵琶,轻纱遮面,秋水般的眼眸殷殷怯怯的扫视了一圈,躬身一福后便坐在了早就放好的锦凳上,五指连动,一首悠扬的曲子便遮掩了所有的杂噪。

比起后世多元化的演奏而言,琵琶声少了几分重金属打击乐强烈的节奏,但悠长铿锵之色依旧引人入胜。刘华观这公孙黎年级应该不大,身子瘦弱不说,还带着几分的病态。

不知她因何轻纱遮面,但露出的一双眸子睫毛及长,眼波流连之间,带给人秋水汪洋之感。

琵琶声悠悠,高低起伏之中不乏意境,不由让人联想到“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美好诗句来。就算是刘华这种早就免疫于音乐带来的愉悦之人尚且不能自拔,更别说这些没见过啥世面的“土包子”

一曲终了,落入曲声之中的人久久不能自拔,直到隔壁雅间里传来了一声“好,好一个公孙黎,此曲只该天上有,人间那该几次闻。”

“好一个此曲只该天上有!”

同一个房间里传来了附和,道:“遗爱兄出口成章,对于诗词的领悟竟然到了这般境界,让人好生羡慕。”

“过奖,冲兄实在是捧杀吾了,只是一时应景,也就随手拈来,只因公孙姑娘一曲,让人欲罢不能。”

虽然嘴上说的客气,但难掩语气之中的得意。

“哈哈哈……遗爱兄既然对公孙姑娘如此偏爱,何不请其上来,为吾等抚上一曲?”

“是极,是极,就是不知公孙姑娘可否卖我等这个面子?”

隔壁雅间中毫不掩饰的言语,在刚才的安静中清楚可闻,让在场的人都敢怒不敢言。大伙儿不是傻子,谁不知道能进雅间的主,没点身份?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大唐的世界里,不是有钱就能横行。

刘华并未在意,只是吸引他目光的公孙黎在听闻“此曲知应天上有时,眼眸自然的转了过来,变得晶亮起来。”

这让刘华心很塞,娘的,自己长得这么帅,看了你这么久了,你都不多看一眼,感情人家嘚瑟一下,你就要贴过去?

“哼,这群无耻的书呆子,每次来此都能遇到,恬不知耻的样子真让人作呕。”

尉迟宝林有些郁闷的灌了一杯酒。

“亏你也是将门之后,怕他个鸟啊?咱们舞文弄墨的确不如那些书呆子,难不成咱的拳头还没他等硬?那房遗爱无非就是仗着自己老子是宰相,其本身还不是个草包?”

另一个魁梧的少年人估计是喝高了,瞪着铜铃大小的眼睛破口大骂。

“行了,都少说两句,免得这话传出去让人笑话。”秦怀玉是个明白人,连忙制止了话题,道:“难得公孙黎出来献艺,改日不如撞日,要是不请上来可真丢了咱们一干纨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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