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举证质证(1/2)

作品:《青天有鉴

稍稍犹豫了下,方朝阳坦诚道:“我小时候,也属于胆小的那伙,碰巧,一位大哥出现,把我给救了,而他却为此受了伤。”

“他真是个好人,叫什么名字啊?”

好人?

他就是杀害苗伊的直接凶手,其手段残忍而冷血,死不足惜,方朝阳深吸一口气,摆手道:“时光能改变的事情太多了,不提也罢。”

“方法官,不瞒你说,从个人情感上,我倾向于同情被告人严岢。”

“朴素的公义,不能成为标准,否则就天下大乱了。从这方面讲,法律是无情的,因为它是唯一的裁决和执行标准。在以往庭审时,也有律师搬出古代刀下留人的故事,想要打感情牌,事实上,不会有作用的。”方朝阳道。

“过分的溺爱,确实能毁掉一个孩子。”慕青大发感慨。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导师,确实要加以正确的引导,但棍棒之下出孝子的说法,也是不可取的,要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教育学家们要多努力。”方朝阳道。

慕青不是来采访的,只是谈心,两人很放松交流了很多,气氛很愉快。

方朝阳提醒慕青,在发布这种新闻上,最好秉持不偏不倚的公正态度,不要参杂过多的个人感情在里面,因为,媒体没有权力做出审判。

慕青不断点头,她在方朝阳这里也学到了很多,做记者只是一味追求博眼球,最终也只能沦落成三流记者。

时间到了,两人结束了谈话,方朝阳再度登上法庭,端坐在法官席的后方。

庭审继续,严岢被重新带上来,精神状态看起来不及上午,这是因为,他并没有感受到法官表现出任何同情。

在法庭上,打同情牌的效果并不大,以法律为准绳,是每个法官都要坚守的职责所在,道德层面的影响甚微。

“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证据。”方朝阳道。

公诉席上,李春雷起身,首先出示了一组证据,是有关严孟伟的,请法庭组织质证。

法警接过这组书证,首先拿给辩护人查看,辩护人表示没有异议,随后交给了法庭,陪审员高亦伟和穆凡也看了一遍,点头表示没有异议,这才交给主审法官方朝阳。

这组证据,主要用来证明严孟伟杀人的事实,其中包括涉案凶器、受害人家属的陈述,以及旁观证人的证言证词,还有法医提供的相关文件。

并没有让严岢查看并签字或提出异议,上面却有严孟伟的签字,因为杀人的过程跟严岢无关。

接下来,李春雷又出示了另一组证据,却是跟严岢有关。

这是警方从严岢家里,搜查到的三本专业书籍,《禽类解剖学》、《动物解剖学》和《人体解剖学》,其中重点书页,都用红色的波浪线进行标注,颈部、腿部的大动脉,能够迅速造成失血过多,造成死亡等。

其中《人体解剖学》上,人类颈部动脉的部分,非但被标注出来,上面还有一个字,杀,附加三个感叹号。

除此之外,还有新华书店的购买单据以及录像等,证明这些书籍都是严岢去购买的。

还有一份笔迹学证明,通过提取严岢以往写教案的字体,并经过分析,证明那个“杀”字,并非严孟伟所写,而是来自于严岢。

“请值庭法警将书证交给被害人查看。”方朝阳道。

严岢的脸色非常阴沉,仔细看了看,随后又交给辩护人,田云苏看过之后,被呈交到法官席上。

这次,方朝阳等三人看得格外认真,半晌后才还给了公诉人。

“被告人严岢,你看清楚了吧?”方朝阳问道。

“看清楚了!”

“有异议吗?”

“有!”

“有什么异议,讲出来。”方朝阳道。

“书是我买的,却是小伟要求的,因为他不愿意出门见人。检察员已经明确标注出来,并非我本人的主观意愿,另外,那个杀字不是我写的,这几本书买回来之后,我根本不曾碰过。”严岢道。

“公诉人解释一下。”方朝阳道。

“这是权威的笔迹认证,不会有错,你说没写,不代表没写,另外,根据严孟伟的供述,那些重点内容,就是你标注的。”李春雷道。

“孩子的话不可信,这点法律也认可吧?还有,我是他一向尊敬的父亲,潜移默化,他也可能模仿我的笔迹。”严岢争辩道。

“我们并没有发现,严孟伟在模仿你的笔迹,他的字体很容易辨认。”

“不是我写的!为什么非得要栽赃给我?这是欲加之罪,一个字又能说明什么?”严岢脖子上青筋暴露,肢体动作却有些慌乱。

“这是暗示,要想杀人,从颈部动脉下手。”李春雷道。

“辩护人有异议吗?”方朝阳问道。

“有!”

“请发表看法。”

“审判长,我认为,单凭一个字来断定就是严岢的笔迹,太过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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