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最终战(二)(1/2)

作品:《辞梦铃

这一天终归还是到了,南阳王带兵一路从吴兴郡直达都城,跟随南阳王出战的正是罗祢将军的次子罗庆以及随行的莫子问。而其长子罗华则在内做接应,先将城中的百姓做了疏散,买通了守门的将领给南阳王行个方便,待来到城门口时能少做阻拦。两军对战,立于城门之外,双方皆进行了一番殊死搏斗。沈樊在宫内并没有出来,代他迎战的就是他玉龙台的那些杀手。羽慈赫也并没有跟随南阳王杀敌,而是一个人在此之前就进了城找机会进宫。她似乎知道沈樊是不会出宫的,而沈樊似乎也知道羽慈赫会来,所以他留了商灵在殿前等候。

商灵得了沈樊的指示等在殿前,他既希望有人出现,又不希望看到什么人。左等右等,商灵就坐在台阶上,用手摸着自己的心口处。毒似乎越来越重了,他现在就感觉自己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疯狂地汲取他的能量来生长。商灵面露难色试图自己调息,刚要开始时,那一抹熟悉的身影便映入了商灵的眼帘。一袭青衣,一根鞭子,还是原来那般简单的装束,却是在猛烈地撞击着商灵的心脏。他站起身看着一步一步走上来的人,苦涩地笑了笑:“羽"商灵尴尬的笑了笑拱手道,"素安公主,又见面了。”

羽慈赫也停下脚步抬头看着站在上面的商灵,停了一会儿才说道:“好久不见。”商灵听见羽慈赫说这句话便觉得更加尴尬了,正想着该说些什么缓解一下气氛,羽慈赫突然开口道:“大家都是各为其主,客套的话也就不用再说了。你义父沈樊想要掌权自己当皇帝,让这天下改姓沈。且不说南阳王萧煜桓本就是这皇位的正主,就是我素安也绝不可能让一个外姓人来夺我家的权,萧氏就是正统。只要我萧昀懿还有一天姓萧,他沈樊就绝不可能坐上那个位置。”

羽慈赫一番慷慨陈词听的商灵是一愣一愣的,但随即他也就明白了羽慈赫是在给自己不留后路。

“既如此。”商灵也变得严肃起来,“我也就不再与你拘着了。”商灵放下心防,又重新坐在台阶上抬眼瞧着羽慈赫道,“你们萧氏的天下早就不存在了,自你父皇萧晏开始便整日里都荒淫无度、纸醉金迷。后来立了个太子萧煜桓也不过就是一个意气用事的顽劣之徒。说他究竟是有什么本事,我倒还真没看出来。就占着你萧氏的这位无能太子能用药毒害自己的父亲,光是这一点他早就死了千百回了吧?看来不仅是一个败家子,还是一个弑父杀君的不肖子孙。这就是你口中正统的萧氏所做出来的事。”

“萧煜桓怎样我管不着,但是南阳王萧疏宇自然与他是不一样的。”

“是!萧疏宇与他萧煜桓是不一样,可是萧疏宇懦弱啊!”商灵正视羽慈赫道,“萧疏宇被迫从太子的位子上变成了南阳王,萧煜桓那么害他他还是狠不下心来去对付萧煜桓?是,我知道你肯定是想说萧疏宇心善,不愿意与萧煜桓为敌,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天下并不需要心善的人来治理。他的心善对他没有半分好处。”

“这就是你为沈樊篡权找的理由?借口?”羽慈赫冷哼了一声继续说道,“说到底这些都不过是我们萧氏的家事,你们凭什么来干预?一个太监,还想当皇上,将天下搅个天翻地覆,究竟是谁给他的胆子?”羽慈赫将腰间的鞭子取下来拿在手里道,“你商灵知道他沈樊是什么人么?你以为他真的就叫沈樊么?”羽慈赫淡淡一笑,“本宫之前答应过你,再见面时会告诉你一切事情。上次走得匆忙没来得及说,这次我就原原本本的都告诉你。此前我们查到了你是当年玉龙台尊主海临枫和安楚云的儿子,只不过海临枫被人所害所以你就成了孤儿。后来沈樊将你接回商府,你一直以商灵这个名字自居。可是你没有想过海临枫死后玉龙台为什么就到了沈樊的手里?当日杀害海临枫的是一个叫聂齐山的人,而这个聂齐山当时是我父皇身边的一个太监,后来陷害了海临枫。所以海临枫死后,最容易得到玉龙台的就是聂齐山,再结合现在的沈樊,你还想不到沈樊究竟是什么人么?”

商灵听的懵了,口中缓缓说道:“我义父就是杀害我亲生父母的聂齐山?”商灵一时之间难以判断这条消息的真伪,“可是他为什么要养着我?他既然是杀了我父亲,又怎么会留下我?斩草除根这样的道理他不会不懂!他难道不会害怕日后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去报复他么?”商灵摇了摇头道,“我义父最看重的就是手下人能够真心跟着他,所以他不会留我这样一个变数在身边的。”

“这个”羽慈赫也犹豫了,“这个我确实还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但是沈樊确实就是聂齐山。”

“够了。”商灵突然拿出赭翎扇展出里面的匕首正对着羽慈赫道,“你们萧氏真的就有那么好么?以前你就一直骗我们,说自己是素安公主身边的婢女小奈,到了现在了还在骗我说我义父就是我的杀父仇人。羽慈赫,从原来我就愿意一直相信你,哪怕是刚才我都愿意相信你。可是你的心里只有你们萧氏,只有你的兄长萧疏宇,从来都没为我考虑过。”商灵顿了顿继续道,“我知道今天在我们之间不可避免的会有一战,以前所完成的事,说过的话都在这一战之前烟消云散了吧。你就当曾经的那个人已经死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辞梦铃 最新章节第一百九十六章 最终战(二),网址:https://www.tden.net/199/199507/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