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人设固定不是好事(1/2)

作品:《我是演技派

其实减肥最好的法子就是什么都不吃,但是这样对身体的损害很大。贺新上辈子就是因为生病嗝屁的,所以这辈子他对健康非常注意,尤其是这辈子有钱、有房、有心仪的女朋友,他当然希望自己活得越长越好,尽情享受上辈子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好生活。

而且这段时间他跟导演吕悦通了几次电话,得知拍戏的地点选择在云南和越南交界一个叫河口的地方,那个地方不用于他之前去过的西双版纳和丽江,那里属于热带雨林,特别是七八月份,据说是又闷又热,条件很艰苦,没有个好身板,恐怕坚持不下来。

之前他拍《小裁缝》的时候,对那个时代的知青就做了很多功课。形象方面首先要瘦,因为那个时代的知青普遍都营养不良,长期的户外劳动,还得要黑。

所以他这段时间早饭和午饭尽量少油少盐忌糖,晚饭一般都是切点黄瓜丝,汆点豆芽,稍微放点醋和调味汁,拌一拌哄哄嘴巴。

然后运动是必不可少的,除了每天跑步,他还在工体的健身俱乐部办了张健身卡,每天下午保证两个小时的撸铁。偶尔还会约上刚刚拍完《少年天子》,没啥吊事的邓朝到学校的篮球场去打篮球。反正每年暑假选择不回家,在学校等着接活碰运气的学生很多,打个电话到宿舍,基本上是一呼百应,就像今天小文、王珑正这种的。

结束之后,往往邓老板请客,大伙一起去喝酒撸串。这种活动贺新肯定不会参加,要不然坐在那里看着别人吃吃喝喝那是活受罪。

但毕竟吃得少,身体难免有些发虚,今天打了半场就有些体力不支了,坐在场边跟小胖子的女朋友扯了半天的闲篇。

回到家中尽管饿的前胸贴后背,但也只能忍着,正好体验一下当年知青挨饿的感受。而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翻开剧本,仔细做笔记,用工作来转移注意力。

当初吕悦给他剧本如今差不多快要翻烂了,有关刘思蒙的剧情他都用记号笔标注出来,旁边密密麻麻记着自己的感受和心得。

在中戏上课的时候,老师经常会强调要演好一个角色,首先要把剧本读懂,读透。贺新现在就是这样,而且他不光是读懂读透,还把自己代入到角色中去想象剧本中每一个场景,想象刘思蒙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个动作时,人物的心理活动和所反映出来的表情。

比如今天他再默诵剧本,想象第一次和叶星雨见面时的场景的时候,又有了新的感悟。

之前他一直理解刘思蒙对叶星雨是一见钟情,看到叶星雨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但是这合乎情理吗?也许!

但贺新更愿意用自己的感受去理解。

晴朗的天空映衬下,一辆红色的长途客车行驶在云南那充溢着热带绿色气息的山间公路上,刘思蒙因为车内人满,坐在车顶,当他发现车后有没赶上车的姑娘在追着车狂跑的时候,先是喊司机停车,见不起效灵机一动把车顶上的行李往下扔,于是便有了他和叶星雨的邂逅。

一开始他只是想帮帮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但当刘思蒙的眼盯着叶星雨看的时候,贺新确信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为什么?很简单,因为叶星雨长得漂亮。

剧本中描写的叶星雨扎了两条长长的辫子,搭在胸前,白色上衣蓝色长裤,黑色布鞋,很端庄秀气,而那种娇小单薄的身材又使人顿生怜惜疼爱之意。更重要的是她脸上时常挂着内敛羞涩又不闭呆的微笑,这种美不单单在于外表,还会由表及里。

相信这样一个女孩子,是个男孩子都会喜欢的。

但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需要多长时间?三年?三个月?三天?还是三秒呢?

剧本里有刘思蒙跟叶星雨表白时说的一句台词:“我喜欢上你了,从那天你拿行李跑过来的时候起。”

喜欢不等于爱。

刘思蒙把叶星雨接到车顶上同行时,剥香蕉给她吃,并主动搭话要认识她,刘思蒙的有所行动而非冷落不理,这应该是一个男孩子对一个初次见面的漂亮女孩,表现出的兴趣。

因为当一个人无法对另一个人做到他的概念中的足够了解的话,他无法说服自己爱上了另一个人。

通俗的讲,就是压根不存在什么一见钟情。

套用一句后世流行的话,就是所谓一见钟情,所谓喜欢,其实就是馋人家的身体。

就好像贺新当初为什么疯狂的迷恋自己的女朋友,还不是因为从上辈子开始他就迷恋万人迷的身体。

他用自己的感受来理解刘思蒙这个人物,那么刘思蒙真正爱上叶星雨的那一刻,恐怕应该就是在叶星雨向他献身之时。

正如张爱玲说的那样,爱情或许就是从因道开始的吧!

……

“哎呦,贺先生,我差点没认出来,你回来啦!”

“哦,李阿姨,回来了!”

直到《征服》和《粉红女郎》爆火之后,程好住的酒店式公寓楼下的那位保洁阿姨才知道经常跟她买菜的那对年轻人居然是大明星。

也许是刘华强这个角色实在是太过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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