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火锅与应酬(1/2)

作品:《来寻

可对于彭畅来说,好不容易吃一趟火锅,大家都说要安慰自己。如今却要和仇家一起吃,心里便十分别扭起来。

卫昭但附在他耳边悄声道:“颜大哥说了,韩信能忍跨下辱,勾践能卧薪尝胆。”

彭畅心想,我又不是韩信又不是勾践。但是,我也只能听你的了。

但终究还是没有那么高兴了。

好在周婶也明白他的心思,又多支了一口锅,加了一张桌子。

还贴心地拉了张帘子,把李家兄弟那桌遮起来,让彭畅眼不见为净。

林启便只好自觉过去,和李家兄弟俩坐在一桌。

李蕴儿则是到偏厅里和女眷们一桌。

肉是徐峰亲自切的,不得不说徐峰的刀功好。

正常来说,吃火锅的肉片,要先冻住然后才好切成薄片,徐峰却不用冻肉,拿着并不锋利的菜刀,轻轻松松便切出薄如蚕翼的肉片来。

下午备菜时,那菜刀在案板上飞快的上下舞动,可称得上是“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林启拿公筷夹了一片,那肉竟如丝绸一般,又薄又光滑。

他心中不由暗道,高手不愧是高手,朔风刀法,名不虚传。

锅是铜锅,内有圆环,外环四格隔开,算是五宫格火锅,大骨熬汤,汁醇味美,香气翻涌,热气腾腾。

虽然没有辣椒,好在有胡椒和芥菜根腌成的辣脚子,加上周婶调的用酒与浸好的肉酱,味道还不错。

林启与李慕之各自涮了些吃了,李慕之正要称赞两句,周围便有惊赞声响起。

李慕之只好微微一笑,伸了个大姆指赞了一句:“好。”

李茂之李大公子却是极有品位的一个人。

美人,他喜欢有媚骨风情的;食物,他喜欢精羮细调的;环境,他喜欢清幽雅贵的。

此时,李大公子再次置身这个破破糟糟的小店,吃着这粗鄙的东西,在这微热的天气里烤着炭火,周围都是些破破烂烂的臭脚大汉,与自己同桌的,还是两个他平生最讨厌的人。

怎么就这么巧?

这两个正好就是我最讨厌的!

李大公子只觉的,每一秒都是折磨。

庶子就是庶子,这等粗鄙肮脏的东西,也吃得津津有味。

骗子就是骗子,骗了我家那么多钱和那么大一块地,就请我在这吃这些。

两个王八蛋。

李茂之恨不得马上拔腿离去,偏偏现在他被勒令必须听李慕之的。

因为昨天,吴天已经把林启是从自己口里知道,李家有铁矿的事情告诉了李平松。

李茂之心中只觉得自己冤枉至极。

自己从来没有把这等要事告诉过林启。

“我又不傻,怎么可能会把这种事情告诉他?”

偏偏那庶子还假意替自己辩解起来,说什么“可能是那林启,从家中产业资财推断出来的。另外我们府中,铁器确实也是多了些。”

李茂之当时就不依了。

“什么叫推断出来?这分明是你伙同吴天,栽赃给我的。庶子,你为了一点家业,机关算尽,不顾骨肉亲情,丧尽天良,不得好死。”

李平松顿时拍案骂道:“混账东西,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三弟当初要杀林启,我问他原由,他说什么了吗?”

“做了这等蠢事,你弟弟帮你收尾,你还要血口喷人,我李平松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儿子。”

接下来,李大公子便跪了整整一夜祠堂,今天又被打发过来,跟着李慕之,却万事也做不得主。

李茂之受此不白之冤,再看着同桌的这两个王八蛋,心中憋屈难以言表。

偏偏这两个恶心人的东西,还都带着一脸诚挚的笑容,互相吹捧起来,那话听在李茂之耳中,让他觉得想吐。

“林公子这样才情横溢,又如此有趣之人,李某居然今天才认识,可谓平生第一憾事。”李慕之吹棒了一句。

“李公子锦衣玉食出身,还能吃惯我们这小店做的不登大雅之堂的吃食,气度实在让人折服。”林启马上反过来吹捧一句。

“我本以为,林公子只是诗词才华惊人,商业才华惊人,没想到,对吃食也是这般有研究,这火锅,可谓人间美味。”

“李公子过誉了,论商才,在下是自愧弗如的,李公子在那矿中,以流水线作业之法,将铁石的产量整整提高三倍,管理得井井有条,可谓天纵奇才。”

李慕之脸上丝毫不见端倪,不动声色道:“想出这方法之人,才叫厉害。”

“相见恨晚。”

“相见恨晚。”

“咳……咳……咳……”李茂之强忍着没让自己吐出来。

“大哥可是身体不适?”李慕之转头关心道。

李茂之摆摆手,转过脸去,心中无比想念心月楼中莲儿姑娘一起吃饭的时光。

火锅里汤汁滚滚,雾气环绕。

李慕之看着林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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