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玄感之秘(1/4)

作品:《隋末暴徒

雒濱坊紧靠会通苑,位于东都城西边。

会通苑又叫西苑,乃是洛阳最大的一处皇家宫苑,

因为面积实在太大,大部分地方都还是原始山林,只是垒砌夯土墙与城区相隔。

宫苑内谷水、洛水相会于此,有大片的茂密森林和溪水湿地,栖息着无数的野生动物和放养于此的珍禽猛兽,每年天子都要在此举行春猎秋狩,或是声势浩大的骑射演武。

宫苑内有军营驻地,一是看守皇家园林,二是拱卫北边的皇城和紫微宫。

若是艺高胆大者,翻越宫苑围墙,躲过驻军巡察,又不会葬身于猛兽口中,从这里往西就能离开东都。

就在李元恺等人入宫的同时,雒濱坊西南角一条僻静巷道中,缓缓驶来一辆牛车。

牛车简陋不起眼,和普通百姓驱赶着载人拉货的没有区别,东都城里每日有数万辆这种牛车行驶在各条街道上。

驾车的是一位戴着斗笠,穿着一身灰色武士窄袖袍的人,身材高挑,若是仔细看就会发觉,这是一位着男装的女子。

她双手扯动缰索,驾驶牛车停到了一座普通民宅后门,手掌一撑轻盈落地,长袍下摆飘动间露出一双有些惹眼的红鞋子。

她拿起搁在车板上的一把青色长剑,转头瞧瞧巷道左右,确定附近没有可疑之人后,才轻轻敲了敲车窗沿。

布帘子掀开,一位身披黑色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男子走下马车,看看四周,低沉的声音透出一股威严感:“没有惊动府里那只十三年蝉吧?”

斗笠持剑女子轻笑:“放心,有人盯着他呢!”

男子点点头,刚准备跨入虚掩门缝的后门,又低下头看了一眼,女子忙把脚往后缩了缩,有些心虚地嘟嘟嘴。

“不准你穿红衣裙,你倒是给我穿了双红鞋子,故意气我是不是?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有任何显眼特殊的地方,以免哪日被人认出都不知!”

男子略带责备地轻声道,语气却没有太严厉,又透出一丝无奈,好像在教训女儿或是小妹一样。

女子有些委屈地小声道:“我又没拿拂尘,连剑穗都取掉了,你还要我怎样?我本就喜欢红色,身上没点红的东西,就浑身不自在!”

“哎”男子瞪了她一眼,无奈地摇头叹了口气,推开后院门走了进去。

女子在他背后一脸得意地扮了个鬼脸,左右看看,赶紧跟了进去,轻轻将院门闭上。

小院里搭建了许多棚子,棚子下的竹架子上晾晒着装在篾筐里的草药,整个小院都充斥着一股草药味,不知道的肯定以为这里是一家药铺堆放货物的地方。

院子地上没有压砖,是厚厚的泥土,墙脚一块的土像是刚刚挖开又填上。

斗笠女子眼尖,一下子看见墙脚那块翻新的土里隐约露出点什么,有些惊讶地唤了声:“兄长!你快看!”

走在前面的男子止步往墙脚望去,“咦”了一声,赶紧走到跟前俯身仔细看看,墙脚泥土里露出半截人手!

“哼”

男子吃惊的同时有些恼怒地重重哼了声,绕过一段土墙隔断,径直往一间大屋走去。

有些用力地哐一声推开屋门,男子抬脚走了进去,屋里一张案几旁,正盘腿坐着一名赤裸上身的精壮汉子,长髯如虬,面貌凶狠狰狞,他腹部肚脐偏左有一处刀伤,正在噗噗往外流血。

此人正是从大理寺逃脱的刺客,大胡子!

大胡子好像对流血的伤口没有半点感觉,只顾抱着一坛酒咕咚咕咚往肚子里灌,听到推门声,扭头冲男子阴狠一笑,那颗灰白色的左眼珠子仿佛溢出寒气,让屋里的温度又低了不少。

斗笠女子跟着进了屋关好门,看见大胡子腰腹上的伤口,蹙了下眉头走到他身旁蹲下,稍微检查一下便准备帮他包扎止血,嘴里小声责备道:“怎么受伤了也不知道处理一下?你有多少血可以流!”

大胡子又是嘿嘿狞笑几声,灌了几大口酒,一抹嘴森寒地道:“多流一点血,让伤口多疼几分,好让老子记住今日这一刀的仇!”

大胡子拿起案几上一把精致小巧的红缨飞刀,拇指狠狠在锋利的刃口上划了一下,血瞬间流出,大胡子把指头放进酒坛子里搅了搅,刺痛让他的神情愈发狞恶。

抱起酒坛一仰脖子灌下大半,畅快地舒了口气:“嗬可惜是自己的血,没有别人的血好喝啊”

男子掀开蓬帽,露出一张棱角分明颇为威严的中年男子脸庞,颌下一缕漂亮的飘飘黑须,一双鹰目目光如电。

这张脸在大隋可谓是闻名遐迩,因为他竟有七八分酷似当年的大权臣杨素!

此人,正是当朝尚书右仆射,楚国公杨玄感!

杨玄感坐到一旁,目光沉沉地看着女子在为大胡子包扎伤口。

“院里的尸体,是怎么回事?”杨玄感语气略带不满。

大胡子咧嘴一笑:“回来的时候,恰好被那个家伙在门口撞见,算他倒霉!放心,只是个大同市里的力夫!”

杨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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