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天子赐颜色(十)(1/2)

作品:《重启大明

夜入敌营,他是凭仗着自己对于京城保卫战的记忆,记得在彰义门外,于谦击败了也先的先锋,当时就夺回一批俘虏,可见这些俘虏不是单独关押,而是分散于各个部落的,或者是分配给攻城部队作为前驱?否则的话,前锋部队为什么会有俘虏?总之,丁一绝对确定今夜潜入的营盘里,肯定是有俘虏的。

他敢这么做,不是因为丁一有多能打,也不是自持武器有多精良,在没有一定的人数规模之前,便是传说中的神兵利器,而对十万铁骑,又能济什么事?特种部队基层指挥官除了个人军事素质过硬,也就是能打能拼枪打得准刀使得狠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在特定的地形上,制定出确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若无风,你们应能看到明天的太阳。”丁一对着那几具篝火边的瓦剌人尸体,淡然地说着。

没有这风,或这风的方向不对,丁一是绝对不敢实施这个胆大包天的计划。

若用华夏古代的兵法来说,风是天时,对于京师周围早就勘测过的地势,就是地利,丁一训练的那些弟子,远超过这个时代的作战配合就是人和;特种作战环境合适的行动方案,就是多算!

缺一而不可。

俘虏棚外几个看上去要比其他帐篷华丽些的大帐外面的卫士,在这天气里都缩进了帐篷里或是用毛毡将自己包裹起来,草原的军队除了成吉思汗年代之外,向来就别提什么令行禁止。所以那些哨卫才敢聚在避风处吹牛,否则小汗、长老们身边的护卫看着,他们也不见得就有这种胆子。

丁一拗断了缩在帐篷南面、披着两领毛毡的哨卫颈子,然后取下他的毛毡披在身上。大摇大摆在火把光照下走进了那帐蓬,当丁一从那里出来的时候,身上浓浓的血腥味,连他自己也皱起了眉头。

他没有再去其他的帐篷里观光了,因为这浓烈的血腥味,丁一很担心,可能把让那些久于沙场的瓦剌人,在睡梦中惊醒。

其实,他从来都很少去冒险,至少到目前来说。都是这样。

普通人看着高悬的钢丝望而生畏,但若是以走钢丝为生的人来说,那不叫冒险,那叫职业。除非在钢丝上做出高难度翻滚动作,才叫冒险。

他在马棚和牛羊棚里都扔下了好几颗手榴弹并着引信。

然后丁一快速地奔离这个驻地。

他没有去找一匹马。不是丁一能不能降伏战马之类的事,而是马这生物和狗一样。说它有灵性也好。说它很敏锐也好,就丁一这一身血腥,入得马棚,战马必定会嘶鸣的,沙场厮杀倒是不怕,翻身上了马。就看骑士与战马谁硬朗了。

问题是马棚的马是没有上鞍的,而且战马的长嘶在这夜里,几乎对于丁一来说,就是死神的号角。

当丁一奔出数十步之后。雪,竟然停了,风也渐渐敛了许多。

丁一不禁吓得恨不得生多两条腿出来。

夜里本就是视野不良,加上雪花飘洒,基本只要在火光照耀之外,别弄出太多声响,丁一有信心和把握潜入瓦剌人的营地,全身而退。但雪停了就不一样啊!不说别的,就杜子腾领着那三队人的脚步声,尽管走远了,但丁一停下步子静心听,还是能听得到啊!毕竟七百多人一千多只腿,又是杂乱无秩的,踏在雪地里,哪里能没有声响?

这时丁一福至心灵向左前方扑出,“唰!”一枝羽箭钉在雪地里,箭羽犹在颤动着。如果他不改方向继续前奔,这箭的落地,大约就是丁某人的背心或是后脑了。丁一回头望去,却见身材修长的瓦剌长一手持着牛角吹响,一手持着长弓冲自己奔来,此人脚底下跑得极快,丁一向前跑了三十余步回身去看,那人已将原本八十步左右的距离,缩短到五十步左右,此时弃了牛角,弯弓搭箭,所谓左手如托泰山,右手如抱婴孩便是如此。

只不过丁一此时无闲去叹息每个行当做到极致都是艺术,逃命,是他唯一的念头。

因为他身上除了两把刀和一把匕首长短的战术直刀、屁股后面的工兵铲,便什么家什也没有了。

背包让杜子腾捎了去,只留下那些手榴弹也都扔在它们该在的地方了。

根本就无法对抗这个神箭手。

绝对是神箭手。

百步,射中固定靶,就是史上能留名的神箭手了。

八十余步,一百六、七十米左右,射的是移动目标,弓箭准确度达到这水平,不论是力量还是箭术,都是极为可怕,何况这厮现时还把距离缩短到百余米!别说这箭没射中,弓箭,尤其是这种没有机械、光学瞄具的直拉反曲弓,跟使用狙击枪的难度,提前量的估计,那绝对是成倍的增加。这绝对不是千百年后奥运射击金牌得主那样的牛人,这是二战时期芬兰白色死神的角色啊。

丁一这回往右前方扑去,心中却不禁悲从中来:这他妈的跟守门员扑球一样啊!

也许唯一可以让丁一高兴的是,守门员很大比例上是扑不中球的,而扑不中就是丁一的目标;只不过守门员会输掉比赛,丁一会输掉性命,如此而已。

一时之间,丁一真的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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