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题篇(3/4)

作品:《神探侦缉实录

人回家去了,住宿舍的人数偏低,可是十室六空了。」

「你是早有预谋的哪!说!快说下去!」

「我关门,却使她愈发紧张,高喊『救命呀!』,我趋前用手摀住了她的嘴巴。我拼了命向她解释,可是,她就是听不进去。她一脚踢中我的要害!妈的!我痛得叫起来。她趁机溜到房门口。我忍痛扑向那里,抢先一步挡在门上。她见逃不了,转身走回房间里,在书桌里找来一柄手术刀,她双手紧握着刀柄,大喝『不要过来!』。虽然手在抖震,她的态度却是如此坚决,嗓门提得很高。那时候,我终于知道,我永远不可能得到她的心了,可是,说什么我也要得到她的身体以作补偿!」

「她当然敌不过你!终究被你制服。你夺去她手上的利刃,接而向她施暴。后来你更为泄愤,一把手术刀向她疯狂乱刺!最后为着杀人灭口,你一刀插进她的心脏去!」

刘贯聪汗流浃背,拿着手帕的手全不受控地颤动不已,口吃地说:「没......没有,我没有杀死她!」

张成勇满腔的怒火此刻再抑压不住,一双怒目狠狠盯着面前这衣冠禽兽,铁拳毫不留情直轰在他的脸颊上!

「你正式被捕了,奸杀犯!」

***

法庭上,控辩双方律师展开激烈的唇枪舌剑,控方呈上多项证据,旨在将刘贯聪入罪。但始料未及地,控方遭受到重大打击,原因就在于,辩方替被告提出了不在场证明:

林海燕遇害时间为一月十二日凌晨十二时半至二时半之间的两小时,凌晨十二时二十三分,交通警隐藏在公路上的捕超速摄影机,拍到被告的汽车,以时速一百四十公里,由大学方向驶往住所的方向,交通部发出了超速告票给被告。另外,凌晨一时十四分,在被告住的大厦里,一台升降机的闭路电视,拍到外形近似被告的男子,衣服发式都跟被告当天的打扮酷似,唯一看不见他的脸。车速、距离、时间的计算,结果可以说完全吻合。被告驾车回家用了一小时二十分。辩方同时呈上刘贯聪的跑车检验报告,证明当晚被告没有再使用这辆车子。当晚交通部隐藏在公路上的捕超速摄影机,也再没捕捉到刘贯聪的跑车。那条是到大学最快捷的路径,如果被告要在一时十五分至二时三十分这一小时十五分之内重返命案现场,时间上完全是不可能的。

这个意想不到的不在场证明,完全打乱了控方的部署。警方唯有申请延讯,好争取时间针对被告的不在现场证明彻底进行调查。

张成勇为案发当晚的各项事宜模拟出以下的一张时间表:

11:30钟家华送林海燕回宿舍

11:55刘贯聪离开学校?

12:00男女生宿舍锁上大门至翌晨六时

12:23刘贯聪驾车在公路上?

12:30~2:30林海燕遇害身亡的时间范围

12:35同学致电钟家华问功课

1:14刘贯聪乘搭家中升降机?

1:15刘贯聪回到家中?

而张成勇根据时间表,总结出本案的四大疑团:

1.

女生宿舍于凌晨十二时锁上大门,凶手杀害林海燕后利用那条绳子从窗户爬出;但窗外一呎范围内有水管,不一定要吊绳子。另外,凶案被揭发的时候,死者房间从里面反锁,很可能是凶手布下的疑阵:他可以在房门内侧按下喇叭锁的按钮,走出房间从外面带上木门,走下一楼打开走廊或洗手间的窗户爬出外面,从容离开宿舍。

2.

根据交通部拍到的超速照以及刘贯聪家升降机的闭路电视,及他跑车的检验,证明他在一时十五分左右到家,之后没有足够时间重返案发现场。刘贯聪拥有杀人时间的充分不在场证明,难道凶手另有其人?

3.

假如凶手另有其人,他要等待刘贯聪离开林海燕的房间后才可潜进去,这应该在十一时五十分(刘贯聪离开)至十二时(大门关上)这十分钟之内,理由如下:宿舍大门于十二时关上,负责锁门的校工确认过走廊和洗手间的窗户都扣上了,要进入命案现场就得爬水管,没有人会为他吊下绳子,又不是《罗密欧与茱丽叶》,既然吊了绳子,就表示凶手不知道有水管的存在。他不是从宿舍背后的空地那儿爬水管上二楼的死者房间,而是在宿舍大门关上前进入的,犯案后找到绳子逃离现场。这都假设凶手不知道窗户旁一呎范围之内有水管。如此说来,凶手在死者房间里磨蹭了至少三十分钟才下毒手?

4.

假如凶手不是刘贯聪,这案子就是杀人后栽赃嫁祸,凶手要把杀人罪名,完完全全推到刘贯聪身上。凶手如何得知刘贯聪的行动?若纯粹出于偶然,未免太凑巧了。

「钟家华的不在现场证明不完整啊!」杰仔看完后提出这样的疑问。

「我问过打电话给钟家华的同学,他下午说晚上会找他,大概凌晨十二点到十二点半的时候。结果同学晚了五分钟,十二点三十五分才打内线电话给钟家华。钟家华若是凶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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